第61章 村里日常

    十月初,有一次大潮。原主每年春天和秋冬两次去无名岛赶海。

    春天那次收获不错,林乔还开出了珍珠。但秋天这次……

    家里有骡子和一笼子鸡要照顾,离不开人,杂物间里还有一屋子的粮食物资,这要是遭贼人走一趟,大半年就白忙活儿了。

    而且,秋冬天气凉,海水冷,哥儿虽然没有女子的月事,但也怕寒,可不能让林乔跟着自己去受冻。

    他这一秋天,陆陆续续的,也去镇上卖了几次猎物,家里的开销足够了,多少还能攒几两下来。赚钱,还有别的法子,今年秋冬的这次大潮就不去了。

    春天的时候,林乔一开始是反对陆明远出海的,但在岛上开出了珍珠,一想到秋冬的赶海竟有些跃跃欲试,陆明远却说不去了,林乔心里还有些遗憾,面上却没显露,“行吧,你好好读书。去岛上的话,少说也要耽误五六天,写文章,手都生了。”

    陆明远瞧出林乔的失落,点了点小夫郎的额头,笑道,“虽然不出海,但也得去临海村跑一趟,买些海鱼、蚬子晒上,留着冬天吃。”家里咸鱼早没了,蚬子乾也剩的不多。

    初一这一天,陆明远架着骡车,拿上赶海用的几个水桶,和林乔去了临海村。

    今天是大潮的正日子,临海村来了不少收海货的商贩,村子里比过年还热闹。海边更是人山人海,刚从海里捞出来的海货摆在岸上任人挑选,品相比平时好,价格还便宜。

    陆明远挑了六十斤海鱼,二百多斤蚬子、海蛎子。想着林乔还惦记着上次开出珍珠,便又去挑了两桶珍珠贝和各种海螺贝壳,给他家夫郎过过手瘾。

    满载而归。

    路上还碰到不少同是来临海村买海货的河口村人,他们车上没地方了,也没法把人捎回去,简单打了招呼就走。

    回了家,林乔煮蚬子,晒蚬子乾,陆明远杀鱼、洗鱼、晒鱼,院子里的腥味几天都没散,幸亏天气凉,没有苍蝇蚊虫。

    立冬之后,夜里温度降到零下,早起,溪边水浅的位置能看到晶莹的冰碴。上了冻,地里的萝卜、大白菜就该收了。

    萝卜缨挑出鲜嫩的叶片,焯过水,包包子,老的、枯黄的叶片晾在墙头,留着喂鸡、喂骡子。

    大白菜分两种。挑三十棵长得好的,连根拔起,收回去存着,冬天炒菜、拌凉菜。其余的白菜不论好坏,砍了根,扒去外边的老叶子,放一两天,去去水分,留着腌酸菜。

    他们家地少,白菜不够,又去卖豆腐的李婶子家买了十来棵,才凑够一缸。

    腌酸菜是临安郡这边特有的,林乔在京城长大,没见过,跟在陆明远身后给他打下手。

    收拾好的大白菜在锅里过一下水,放凉后整整齐齐地摆进缸里,隔几层撒一次盐。最上面,洗几块石头压牢实。

    “你这白菜生不生,熟不熟,还没洗干净,这么多一起放缸里,真不会烂吗?”林乔还是有些担心。这么多白菜一下全腌了,若是坏了,今年冬天吃什么啊。

    “放心,坏不了。南方做米酒不也是把蒸熟的糯米堆缸里吗。”陆明远说。

    “人家是要放酒曲的,能一样吗。”林乔看着缸里的白菜,感叹道,“我可怜的大白菜啊,长了一秋天,全被你煮了,塞缸里了。”

    “你夫君什么时候失过手。”陆明远笑道,“回屋拿张纸记一下日期,酸菜不发到时候,容易吃坏人。”

    收完萝卜白菜,便轮到黄豆了,地里最后一样作物。

    几经霜冻,寒风一吹,豆叶飘落,豆秸上光秃秃的,不见叶子,只剩豆荚。

    收黄豆得挑湿气重的清晨,抢在太阳出来之前把活儿乾完,不然晒到半干的豆荚,稍微一碰,黄豆粒就掉地上了。

    陆明远挥着镰刀在前割黄豆,林乔拿着野葛藤跟在后面打捆。

    捆成捆儿的黄豆晾在墙头上,等彻底晒乾了,拿棍子一敲,豆粒哗哗地从豆荚里掉出来,再用簸箕把豆粒和砸碎的豆秸分开。

    晒干的黄豆一半拿去隔壁村油坊榨油,一半留着去李婶子家换豆腐,或是炒熟了,去磨坊磨成豆粉,给林乔做点心用。村里孩子缺零嘴,有的人家也会把炒熟的黄豆给小孩磨牙。

    收了黄豆,豆秸和地里的豆叶也是好东西。豆秸直接喂骡子,地里的豆叶用扫帚扫起来,喂鸡、喂骡子都可以,还比干草有营养。

    家里忙完,赶在下雪前,陆明远跟着村里养骡车的赵叔,去外村给骡子拉了几车草料回来,花了差不多二两银子。

    初冬,落了第一场雪,准确的说是雨夹雪。白日里温度还在零上,雪片落到地面,瞬间便化成了雪水。

    雪后,地面湿漉漉的,有些泥泞,虽然恼人,但却是捡冻蘑的好时候,运气好了,还能碰到平菇和木耳。

    吃过早饭,陆明远和林乔拐着筐上山。

    入了冬,少了蛇虫,树木落了叶,视野也开阔,胆子小的人也敢往附近山上跑跑了。

    两人先去遛了一遍设的套儿和陷阱,套到一只兔子,巡山的时候,陆明远又用弓箭射到一只。一左一右,把两只兔子别在腰上。

    遛了套儿和陷阱,陆明远领着林乔去了一片槐树林。

    冻蘑喜欢长在枯死的槐树或者核桃树上。一个腐烂的树根能连着长三四年,直到树根里的营养彻底消耗没了。

    冻蘑也是一簇一簇的长。雨雪过后,环境湿润,遇了水,蘑菇盖上的泥土、草叶被冲刷掉,露出一簇簇湿滑的蘑菇,不用走近就能看到。

    他们运气不错。这片槐树林靠近中围,还没人来过,他们是今年的第一批访客。但凡是枯树根,多多少少总能捡两块,遇到这两年新枯死的树根,能捡一小盆。

    “啊!明远!平菇!”林乔兴奋叫道。他还记得上次无名岛的时候陆明远炸的平菇,明明是蘑菇,却比肉好吃。

    陆明远朝着林乔的方向看过去,水桶高的树桩,一簇簇,几乎看不到木头,全是胖乎乎的平菇。他家夫郎这是锦鲤附身吧。

    “来啦!”陆明远起身走过去。

    “你别过来跟我抢!”林乔忙阻止,“我看到的,我自己捡,你别抢。”

    小夫郎一脸护食的样子,陆明远哭笑不得,逗弄道,“你人都是我的,还怕我跟你抢蘑菇。”

    林乔瞪了陆明远一眼。

    “好好好,我不过去。”陆明远拐到林乔身后的树林里,继续找蘑菇,片刻,“哎呦,竟然有木耳。”

    “木耳?!”林乔回头往陆明远那边看,长这么大,他还没见过新鲜的木耳呢,“木耳在哪儿?”

    陆明远侧了侧身子,把木耳指给林乔看。

    林乔皱了皱眉,他想去捡木耳,但平菇还没捡完。

    陆明远笑着挑挑眉,“要不咱俩换换?”

    林乔想让陆明远把木耳放着,他捡完平菇就去捡木耳。但山上的东西无主,万一像捡榛蘑的时候,半路杀出一两个人,还不能为了点儿蘑菇就和人翻脸,白白便宜了别人。

    “换吧。”林乔只得同意了,把平菇让给陆明远。

    “槐树上有刺儿,小心扎手。”陆明远提醒。

    冻蘑价格高,能卖到十六七文一斤,初冬温度正好,不冷不热,还不用担心蛇虫,两人连着往山上跑了三四天,山上捡蘑菇的人比蘑菇多了,才停下来。

    木耳已经晒上了,留着自家吃,平菇捡的不多,也留着自己吃。冻蘑一般都是做成蘑菇酱或者熬汤、炖白菜,他们自己留了一盆,其余的收拾干净送镇上卖了。

    到了集市,卖其它的山货、野菜还需要吆喝两声,唯独冻蘑,一摆出来,不用吆喝,就有人围上来打听价格。

    冻蘑的产量不如夏季的蘑菇多,虽然应季,但市场上很少有人卖,偶尔有卖的,最多也就三五斤,供不应求。

    他们家这是陆明远身手好,艺高胆大,敢往山上外围和内围交界的边缘走,要不然也捡不了这么些。

    将近晌午,五十多斤的蘑菇卖了八百多文。还留了五斤,收了摊,赶车去北街的皮毛铺子。

    粗麻布即使塞了棉花做成棉袄也不见得能保暖。陆明远上个月把家里攒的兔皮送到皮毛铺子,请人帮忙制成成衣。

    贱籍衣着对布匹种类有严格规定,但这里边却不包括皮毛。可能是制定规定的人疏忽了?

    虽然野兔的皮毛成色比较杂,但在村里穿一身皮毛的冬衣还是挺惹眼的。防人之心不可无。陆明远让人把兔毛一侧做里子,外面缝一层粗麻布,遮人视线。林乔穿的时候,再在外面套一层宽松的粗麻夹袄外衫。

    如此一来,除了他这个枕边人,谁也不会知道林乔里边穿了兔毛的冬衣。

    林乔一条长裤,一件交领小袄,两双高腰鞋,一顶帽子连着围巾,还有陆明远一双高腰鞋。陆明远自己出兔皮和布料,加上今天带来的几张兔皮,另需付五两银子。

    这家铺子就是陆明远春天卖狼的那家,和陆明远也算熟识,陆明远和林乔又是提着蘑菇上门,铺子老板便送了陆明远一顶兔毛帽子。这帽子做的有些瑕疵,卖不上价钱,但不妨碍戴,一样保暖,正好送了陆明远。

    出了铺子,林乔红着眼睛抱着怀里的衣服。

    上个月,陆明远神神秘秘地把家里攒的兔皮拿走,又没往家里拿钱,他就有些猜到了。

    京城冬天同样寒冷,有钱人家受宠的贱籍姬妾就是靠皮毛棉衣过冬的。只不过,没像陆明远这样小心翼翼的,把皮毛包在里侧,不让外人看了去。

    官府确实没规定贱籍不能用皮毛,估计是没考虑到贱籍能用上皮毛。后来出现受宠的贱籍姬妾用皮毛,但家里贱籍姬妾能用上皮毛的人,不乏有能在朝廷上说得上话的。这规定便一直留着这么个漏洞,没改进。

    昆山镇偏僻,很少能看到贱籍,更少有人知道这里边的事情。没见别人做过,所以陆明远才这般小心翼翼的。

    说到底,陆明远自己一个人找到这么个漏洞已是不易,还想了这么谨慎的法子给他制备冬衣,可见用心。

    陆明远看不得林乔要哭不哭的样子,忙安慰道,“好了,好了,今年冬天冻不着了。”

    “嗯。”林乔抱着衣服问道,“夫君给我做衣服,怎么都没量尺?”

    自从隐约猜到陆明远可能是想用兔皮给他做冬衣,就一直等着陆明远给他量尺。量了尺,才能确定是不是自己想错了。可一直没等到,害他心里一直纠结,患得患失。

    陆明远不说话,得意地冲着林乔哼哼一笑。林乔的尺寸还用特意量吗,还不都在他手上心里。

    第62章 村里日常

    吃过晚饭,洗漱之后,陆明远披了件夹袄,坐在灯下,拿出白天在胭脂水粉铺子买的刻簪子的刀具和雕到一半的桃木簪子继续刻。

    陆明远就是为了买这些东西,把卖野物得的二两多银子全花了,去镇上一趟,还倒搭了一百多文。

    什么“亲手刻桃簪,挽卿三千丝”,一看就是铺子卖货忽悠客人的噱头,也就陆明远会信,还连工具都买回来了,说要以后常给他刻簪子。现在用桃木的,以后发达了,就用乌木、雷火木,志怪话本子看多了吧。

    林乔看着灯火旁专心致志的男人,轻轻地吸了吸鼻子,又眨眨眼睛,把眼眶里的酸热挤回去。

    他怎么就找了陆明远这么个败家的,书不好好读,雕什么簪子!在一起这么久了,还玩未婚男女哥儿才玩的把戏!

    林乔默默起身给陆明远剪剪灯花,怕说话分心,让陆明远割了手,抿了抿嘴,一个字儿没说,拿了给陆明远做到一半的棉衣,继续缝。

    临睡前,这簪子到底是戴到林乔头上了。

    小夫郎发髻依旧是小小的一团,先用发带绑好,才能簪住簪子。小小一支桃木簪子,简简单单一朵流云。铜镜前,陆明远站在林乔身后,给小夫郎重新束了发,戴了簪子。

    透过晕黄的铜镜,四目相交,心意兼容。

    熄了灯,林乔乖乖地被陆明远搂在怀里,趴在陆明远胸口,闷声闷气地低声说道,“明远。”

    “嗯?”陆明远挑挑眉,声音里带着餍足的慵懒,揉了揉小夫郎的后脑勺,低头,嘴唇在小夫郎橘香水润的唇角蹭了蹭,咬了咬。

    “明远,我。”林乔心里纠结着,犹豫要不要和陆明远说,怎么说。陆明远会不会觉得他无理取闹。

    陆明远知道林乔有话要说,也不催他,只耐心地等着,将怀里温润柔软的身子搂紧了,轻轻安抚。

    “明远,我想去医馆看看。”

    陆明远一凛,正色道,“可是哪儿不舒服?”

    “没。”林乔赶忙摇头否定,抱着陆明远的胳膊,解释道,“我没不舒服。就是想去看看,想找个郎中把把脉,看看现在的身体适不适合怀孕。”

    “你也知道,被贬贱籍的这几年,遇到你之前,我的处境算不上好,哥儿本就不容易有孕,我想找个郎中看看,若是那几年亏了身体,就抓几服药调理调理。”林乔越说声音越小。

    他年少长身体的时候,在林家,活的还算精细,备嫁那段时间,家里也请过宫里擅长这方面的太医看过,他身体底子很好。被贬贱籍的这两年,风里来雨里去,但到底时间不长,身体即使有亏应该也亏不到哪里去。

    去镇上医馆看看,就图个安心,以防万一。他和陆明远在一起已经半年多了,但肚子里一点儿动静都没有。哥儿虽然不易有孕,但能有几对夫妻、夫夫像他和陆明远这般如胶似漆的。别人一年、两年才怀上,他俩半年、一年也就该有了吧。

    林乔说的就是备孕吧,活了两辈子,陆明远不至于连这都不知道。

    生不生孩子,备不备孕无所谓,但领林乔去把把脉,找个郎中看看,看看这两年落没落下什么病根倒是要紧的。

    陆明远咬了咬小夫郎的耳垂,“好,明天就去。”

    翌日。两人一早去了回春堂。

    回春堂擅长给妇人和夫郎看诊的是位中年的哥儿郎中,也是回春堂掌柜的夫郎。两人当年是师兄弟关系,都跟着师父姓“师”,师父过世后,这两人便继承了师父的医馆。

    郎中先是看了看林乔眉间的孕痣,对着陆明远笑笑,“夫夫感情不错啊,这么多年了,还是头次见这么漂亮的孕痣。”

    林乔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了低头,面上一片绯红。陆明远上辈子应酬惯了,完全不觉得尴尬,他们夫夫感情好,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但不能让夫郎觉得不自在。

    “夫夫之间,哪有感情不好的。”陆明远笑着应道。

    郎中挑挑眉,“来吧,先看哪一个。”又盯着陆明远说,“不孕不育,问题可不是都出在哥儿、女子身上。”

    林乔一顿,杏眼微圆,带了几分狡黠戏谑,也转头盯陆明远。虽然他没想过陆明远可能会有问题,但,万一呢?

    京里可是出过类似的闹剧。男子与发妻多年没有子嗣,以无子嗣为由,将发妻休弃,另娶娇娥。一年后,男子新娶的娇娥和另嫁的发妻都有了身孕。

    陆明远看着小夫郎的一脸质疑,一口气差点儿没提上来,他家夫郎竟然凑热闹,质疑他……!当即伸出手腕给郎中把脉,力求一个清白,眼睛还盯着林乔。只看他家夫郎这艳红的孕痣,他也不可能有问题啊!

    郎中满意地点点头,“到底是年轻,气血旺盛。来,轮到夫郎了。”

    林乔也伸出手给郎中,带着几分紧张不安。陆明远拍拍林乔的肩膀,安慰道,“乖,没事。”

    郎中见他二人如此腻歪,勾着嘴角,轻笑着摇摇头,“行了,这位夫郎也没事。哥儿不易生育是事实,很多夫夫成亲两三年才会有孕,你们两个才成亲半年,急什么。孩子的事,缘分到了,自然就有了,最是急不得。回家去,心态放平,该乾什么乾什么,不要太在意。”

    林乔松了口气,陆明远也跟着高兴,问郎中,“那其他的方面呢,我夫郎其他方面也没问题?”

    郎中笑着摇摇头,“你家夫郎身体康健,没什么病症。”

    陆明远再要细问,就听医馆门外传来敲锣声,两个腰上系着红绸的官差,拿着大红的喜榜,高声唱道,“昆山镇学子,师云礼,本次临安郡乡试高中,第十一名!”

    这师云礼是回春堂掌柜第二子,小时堂里郎中教他把脉,一个月都没找准脉的位置,掌柜一气之下,把这个二子扔学堂里去了。不想,如鱼得水,十几岁中了秀才,今年才二十三,就中了举人。

    门外报喜的衙役身后跟着一队敲锣打鼓的人,此时整条街都知道回春堂的二公子中了举人。医馆门口乌压压地围了一圈来贺喜的人。

    给陆明远和林乔把脉的哥儿郎中一脸惊喜,两步跨了出去,抓着掌柜的胳膊叫了声“师兄”,声音里难掩喜悦,和掌柜的一道去招呼来报喜的衙役。

    衙役恭敬贺道,“恭喜两位师郎中,二公子高中,实在是给咱们昆山镇长脸。”

    昆山镇人口少,读书科举的学子也比其他地方少,上一届乡试没有一人考中。

    掌柜满脸笑容,乐得合不拢嘴,“同喜,同喜啊。”

    “二公子聪慧过人是一,师掌柜、师郎中行医向善,救人治病,给子孙后人积了福德是二。”衙役恭维道。

    本次乡试,全郡只取前三十名,薄野县一共中了六人,其中昆山镇两人,另一位是镇上主簿家的长子,第二十三名。衙役按着名次,先来回春堂,再去另一位新进举人家里送信。

    没有陆明承,也没有赵秀娥父亲,这对翁婿白跑一趟。

    从医馆出来,两人不约而同的没有说话。落榜的是陆明承,但两人也算切身体验一回科举的严苛,什么才是真正的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大周一共九个郡县,乡试三年一考,临安郡学子少,每届只取前三十名。

    末世前高考的时候,虽然也被说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但只要不太差,总能有个学上。科举则不然,落榜就是落榜,复读还是三年起步,除非朝廷出师大捷或是遇到其他值得举国庆贺的大喜事,额外加一次恩科。

    李老太卖田卖地,撒泼不顾脸面,好不容易给陆明承凑够了这次科举的费用盘缠,这次不中,也不知道下次又能闹出什么事来。

    出了城,没有吵嚷的人群,没有了建筑物的遮挡,天高云淡,视野开阔,层林尽染的山岳,收割过后的麦田,乡试放榜带来的紧张、失落也随风吹散,取而代之的是满满的乾劲儿。

    陆明远看着身边的林乔,素色的桃木簪子,灰扑扑的粗麻衣服,双十年华,明明是最鲜艳明丽的年纪,他的夫郎却因为贱籍,只能素面素衣,不能有半分的颜色。

    人生在世,能有几个十年。

    “小乔儿。”

    “嗯?”林乔转头看陆明远。

    “小乔儿,我一定会一次过的。”

    林乔愣怔片刻,想到陆明远是说科举的事,笑着点头,“嗯,我相信夫君。我的夫君,一定会一次通过院试乡试、会试殿试。”

    “陆明远,我小的时候,一直想,长大以后,一定要嫁个探花郎。后来,长大了,知道不太可能,探花郎,三年才一个,哪能轮得到我啊。”

    林乔笑盈盈地看着陆明远,“但是,陆明远,我现在嫁给你了,又觉得小时的想法似乎也不是那么遥不可及。”

    “我想做探花郎的夫郎,夫君能帮我实现吗?若是一不小心成了状元郎的夫郎,也不是不可以将就下。”

    陆明远单手抱住林乔,下巴磕在小夫郎肩膀上,“好,我答应你。”

    林乔回抱陆明远,拍拍陆明远的背,笑道,“努力就行,其实进士夫郎也不错,但不能再差了。再差,我会从你儿子身上找回来的,让他从小头悬梁、锥刺股。”

    陆明远轻笑,生孩子和开盲盒也没什么区别,卷孩子不如卷自己,“那还是我努力争气点儿吧。”

    第63章 村里日常

    晨起开门雪满山,雪晴云淡日光寒。

    早起,陆明远一推门,湿冷的寒风扑面,满眼雪色,远处山岗白雪皑皑,眼底小院银装素裹。

    林乔站到陆明远身后,伸着脑袋往屋外看,欣喜道,“下雪啦。”

    虽然之前下过两场雨夹雪和小雪,但雪片落到地上就化了,没站住。

    “好冷。”寒风一吹,林乔不由得缩了缩脖子,薄野县可比京城冷多了。

    陆明远把门合上,“雪后自然会冷些。我换了衣服,去外面把雪铲了,顺带把鸡和骡子喂了,你先别出去了。”

    “那你慢慢乾,给你煎鱼吃。”林乔笑道。

    陆明远视线在林乔身上扫了扫,调笑道,“你若诚心犒劳我,就该换点儿实际的。”

    “大清早的,没个正形,快出去扫你的雪。”林乔嗔道。

    陆明远见好就收,换了高腰鞋,带了帽子、手套。手套是林乔才给他做的,塞了厚厚的棉花,针脚细密。在手背处绣了一只指甲盖大小的红眼小兔子,看着奶凶奶凶的。估摸着是林乔做手套那几天,他哪次嘴欠了,把人调戏狠了,就绣了只奶凶的小兔子发泄。

    怪可爱的,兔子也是,人也是。

    陆明远沿着墙根走到杂物间,拿了锹,从杂物间开始,先铲了杂物间回主屋的路,再是主屋往大门、水井、柴棚,后院的鸡圈、骡子棚。

    院子不大,两刻的工夫就做好了,喂了鸡和骡子,林乔饭还差一点儿没做完,陆明远干脆拿了锹把院子里所有的雪都铲到一处堆着,省的化雪的时候满院子泥泞。还未数九,这雪估计也留不了几天。

    “回来啦,桶里有热水,洗漱吃饭。”陆明远一进屋,带了一股子湿冷的寒气,林乔正忙着刷锅,也没抬头,招呼道。

    屋子里飘着煎鱼的咸香,饭桌上摆了一盘子焦黄的煎鱼,几个暄软的南瓜馒头,两碗小米粥,还有一碟子凉菜。

    陆明远应了声,舀了桶里的热水洗脸洗手,去外边刷牙漱口。大周已经有了猪毛做的牙刷和牙粉,价格不便宜,但寻常百姓家咬咬牙也能接受。

    饭桌上,林乔对陆明远说,“昨晚,你可答应我了。今个儿上山就把套儿和陷阱都取回来,院试前再不上山了。”

    “记着呢,今天最后一趟,明天开始,就在家安心读书。”陆明远笑着应道。答应夫郎的事哪能反悔。

    而且,他前些日子猎到一只品相极好的白狐和一头不算太大的野猪,暂时不上山就不上山了。野猪卖了三两银子。现在手上不缺钱,白狐皮就不打算卖了,送去皮毛铺子,请人鞣制好了,工费是用兔子皮抵的。

    品相好的白狐皮不易得,不是拿钱就能买到的。好东西自然要自己留着。他是想着,慢慢积累,给自家夫郎攒个家底。就像有人手里有闲钱了,就想给媳妇置办些金货珍珠宝石之类的。几年、十几年下来,媳妇的小金库就特别富有,甚至琳琅满目了。

    吃了饭,陆明远装备好,沿着山路上山了。

    积雪不算太厚,刚好盖过脚背。

    落了雪,山上真真的应了那句“万籁都寂”,只偶尔一两只野鸟,蹬开树枝,惊叫着,从天空滑过。

    突然,“噗嗤”一声振翅,伴着一阵凄厉的尖鸣,从路边几米外的草丛里蹿出一只色彩艳丽的野鸡。

    公鸡个头比较大,色彩艳丽,胆子也更大些,一直等到他快走到脚边了,才知道害怕,扑扇着翅膀飞走。

    陆明远哪会放过这样的好机会,急忙追上去,拉弓搭箭,箭矢划破长空,“咻”一声,野鸡落在雪地上。

    陆明远拔了箭,把野鸡扔到背篓里,继续赶路。

    山路凹凸不平,盖着雪,看不清雪下的情形,深一脚浅一脚,速度快不起来,比平时慢了不少。

    陆明远把几个套儿和陷阱都收了,下山的时候遇到村里另一个猎户,两人就今年山上猎物的情况,客套几句,分开了。

    虽然家里的柴禾攒够了,但遇到枯死的核桃树,陆明远还是顺手拖了两棵回去。

    冬日里白昼短,起得晚,上山转一圈,回来时已经晌午了。

    “雪路不好走,回来的晚了些。”陆明远解释道。

    “嗯,猜到了。”林乔应道,“锅里捂着热水,洗洗吃饭。”

    “今儿打到只野鸡,晚上吃馄饨吧。”陆明远提议。

    “行啊,你下午好好看书,晚上吃馄饨。”

    翌日,不用往山上跑,早起吃了饭,陆明远果然板板正正地坐到书桌前看书写文章。林乔勾勾唇角,怕吵到陆明远,扫地收拾卫生的动作又放轻不少。

    收拾完,抱了炕沿边儿的衣物去外屋厨房。就听屋里陆明远喊道,“家里柴禾够,烧了热水再洗。”

    “知道了。”林乔心里暖暖的,笑着应道。

    又过了几日,林乔收拾卫生擦窗台的时候,忽然看到窗台前的刺龙苞露芽了,没忍住,叫了看书的陆明远。

    “明远,发芽了!”林乔抑制不住的惊喜。

    “唉?什么?发芽了?这么快,我看看。”陆明远放下书本,几步跨到炕上。

    和刺龙苞一起折回来的映山红已经开了两朵,刺龙苞却迟迟没动静,他这几天一直挺担心的,怕万一翻了车,生不出来刺龙苞,不仅少了个赚钱的机会,还在小夫郎面前丢了面子。现在好了,能发芽,基本就成功了一大半。

    刺龙苞不知不觉、不声不响就露了绿,两人数了数,越数越多,细看,竟是只有个别几个还没有动静。

    陆明远兴奋地一把将林乔抱到怀里,“真是太好了!”

    “别抱,身上脏。”林乔拿着抹布的手往外伸了伸,怕碰到陆明远身上。

    “我家小乔儿才不脏呢。”陆明远抱得更紧了。

    林乔无奈地解释,“手上抹布都是灰。”

    “我不动,就这么抱着,碰不到灰,就抱一会儿。”陆明远抓住一切机会、借口和夫郎贴贴。

    脸埋在林乔颈侧,蹭了蹭,高挺的鼻梁贴着林乔羞红的耳朵,湿热的呼吸全打在林乔脖子和耳朵上。林乔脊梁一阵酥麻,软了腰,好像抹布也拿不动了,满面绯红,任着陆明远大狗一样抱着他亲热。

    “做了这么久的夫夫了,怎么还这么容易害羞。”陆明远声音喑哑,情浓意蜜地盯着小夫郎温润的眉眼,恨不得将人揉到骨血里,却极力控制着手臂的力度,唯恐把人勒疼了。

    “还不怪你?”林乔轻声嘀咕一句,带了几分嗔怪,不敢和陆明远对视,只眉眼微垂,盯着堆在腿上的衣摆。

    “哦?怪我?像这样?”陆明远眉头微动,满眼笑意,轻抚小夫郎的脸颊,稍稍用力,钳住林乔秀气的下巴,让林乔抬头看着自己,两人视线相凝,花落入流水,花有意,水有情。陆明远蹭蹭小夫郎的唇角,咬上樱红的唇珠,肆意缠绵。

    他肺活量大,一吻下来,林乔只觉得神魂都要被抽空了,却依旧舍不得推开陆明远,只软着身子,闭着眼睛,密长的睫毛轻颤着,任陆明远在脖颈、后脑勺上摩挲,唇齿间,勾着舌不放。

    终于得了喘息的机会,林乔喘着气,抓住陆明远的胳膊,一双杏仁眼水润盈盈,朦朦胧胧地看着陆明远,“……别误了看书的时间。”

    陆明远也没真的想在大白天里做什么,却不会错过这么好的要好处的机会。

    夫夫间的情趣罢了。

    陆明远意味深长、用两人都能看懂的神情盯着林乔,林乔立刻会意了,慌忙别过眼神,躲了陆明远灼热的视线,羞红着脸,轻声软语地“嗯”了声,细若柔丝。

    陆明远只觉一片羽毛在心尖儿轻轻撩过。猛地勒紧手臂,将绵软无力地小夫郎牢牢固在怀里,脸埋在小夫郎颈侧,深深吸了口,顿了下,才心满意足地说道,“抱一下,这就去看书。”-

    刺龙苞萌了芽,长势喜人,几乎一天一个样儿,半月后便有几个粗胖的长到一掌长。陆明远和林乔挑着大的,掰了十几个下来,焯过水,拌了凉菜。

    颜色翠绿喜人,只是味道不如春天山上摘的浓厚。温室大棚里的反季节蔬菜大多如此。冬日里能吃到新鲜的山野菜已经算稀罕事了,还奢求什么。

    “小乔儿,我想着……”

    林乔立刻接上陆明远的话,笑问,“夫君是想卖水生刺龙苞的法子?”

    “还是小乔儿了解我。”

    林乔撇撇嘴,“若是你没想好赚钱的法子,当初不让你进山的时候,你也不会答应得那么利落。”

    “可不兴这样说,答应小乔儿的事,绝不糊弄。”陆明远斩钉截铁。

    林乔眼含笑意,看着陆明远,提议道,“这次去县里吧。”

    “嗯?”

    林乔解释,“上次粽子的事,钱总管的价格给低了。而且,钱总管也被提拔到县里去了,镇上的酒楼就更不能去了。县里,咱们上次去的时候,我瞧见有家悦来酒楼。”

    “悦来酒楼牌匾的右下角雕着一簇三枝六叶九花的兰花,京里荣贵妃是昔日离国公主,离国人擅长经营之道,荣贵妃手下的产业遍布大周南北,就是当今圣上的私库,也倚仗着荣贵妃。这簇兰花是圣上亲手所画,赐予贵妃。”

    “凡是荣贵妃的产业,牌匾上都雕着这簇兰花。荣贵妃为人随和爽快,铺子里、生意往来上,仁义礼信,童叟无欺。夫君若是想卖水生刺龙苞的法子,不如去这家酒楼试试。”

    第64章 村里日常

    从镇上回来,路过村里打谷场。打谷场上男女老幼围了不少人,热火朝天。

    是隔壁广宁县人到村里卖大葱。

    广宁县与薄野县相邻,但不临海,多良田,盛产大葱。

    每年初冬的时候,都会有商贩运大葱到薄野县,卖了大葱,再去县里几个临海的村子收些晒干的海货运回广宁县。

    大周这些年一直在修路,官道通达,百姓的流动和商业活动更加频繁、活跃,俨然一副欣欣向荣、太平盛世的样子。

    大葱可是个好东西,既能当调味料,又能当主菜,还容易储存。村里人口多的人家甚至五六捆的往家买。

    陆明远和林乔也围了过去,他家也得买。

    售卖的大葱分两种,一种是砍去根部,扒了外层的烂叶子,收拾的干净利索,这种价格偏贵,另一种连根带叶,价格稍微便宜。

    “今年怎么比去年贵那么多。”几个嘴皮子利落的妇人夫郎在和商贩砍价。

    今年粮价一直没降下来,到了秋收的时候,地里收了粮,村里百姓才缓了口气。但没地或者地少需要买粮的人家,日子依旧过得紧紧巴巴。

    “你这葱,可比不得去年的壮实,还贵这么多。”

    “咱们河口村是这十里八村人口最多的,你便宜两文,不用挪地方,咱们村的人就都给你分了。多好啊。”

    “你赶紧的卖完了这趟,回去再拉两车,不比死抠着这两文钱不松口挣得多啊。”

    商贩满脸客气的笑,耐心地解释了一遍,“春夏的时候雨水多,淹了不少地,今年产量不比往年,价格就贵了点儿。”

    一位中年的阿叔接道,“你这哪是贵了一点儿啊,都快翻倍了。”

    商贩赔笑,“那这么着,各位婶子阿叔多买点儿,咱就便宜一文。这大冷天的,跑这么远,您也不能让我一文赚不到,是不是?”

    “行吧,行吧。”几位阿叔婶子松了口,等在后面的村民 “呼啦”一下围上去,绕着装满大葱的两辆骡车开始挑选。

    听了价格,沾了几位阿叔婶子的光儿,陆明远也跟着挑了三捆连根带叶的扛车上,林乔在后面付钱。

    到了家,两捆大葱放到杂物间干爽的地方,另外一捆拿回厨房,另有打算。

    从墙外小溪里捞了两锹河沙铺在水桶底部,掺一些草木灰,浇水浸湿。再把拿到厨房的那捆大葱每棵都从中间剪断,带根儿的一头齐齐整整的立在水桶里,放到锅灶后面暖和的地方,也不用特意照顾打理,只保证水桶里的河沙别乾了就行。

    大葱对光照的要求不是很高,只要保证湿度和温度,过一段日子,剪断的位置就会重新长出嫩绿或者嫩黄的葱叶。光照足是绿色的,缺少光照就是黄色的。

    这葱叶炒鸡蛋、炒肉,做菜调味都可以,是冬日里少有的绿色,而且简单易得,能一直吃到葱心里长出葱花骨朵。

    说到北方冬日里容易得的绿色蔬菜,葱叶算一个,再有蒜苗。但大蒜本身价格并不低,家里种的也不多,生蒜苗实在太奢侈、浪费。

    再有豆芽菜,在大周相当普及,每年冬天,黄豆芽、绿豆芽,南南北北,家家户户都会生一些。

    再有……

    陆明远忽然想起末世前,春节前后上市的刺龙苞,价格贵的让人不敢想,却供不应求,想买都买不到。

    托了一个材料供应商的福,他亲眼瞧过冬季水生刺龙苞的温室大棚。

    翌日。

    陆明远早起上山遛套儿和陷阱,今日没有什么收获,他把套儿和陷阱挪了挪位置。拿着镰刀和绳子,拐去春天掰刺龙苞的山坡。

    他春天摘完刺龙苞顺手给树修了修枝,经过一个夏天的旺盛生长,树冠繁茂,新生了不少枝条,正好现在砍回去。

    家里还剩三个出海用的空闲水桶,陆明远便砍了三捆刺龙苞的枝条,用野葛藤捆了,背篓里放了两捆,手里提了一捆。

    刺龙苞枝条浑身都是刺,名副其实的“狼牙棒”,没法扛,不好拿,身上的刺儿扎了手还不容易好,一路都走的小心翼翼的,柴禾都没砍,径自回了家。

    林乔正从杂物间出来,手里端了一盘子刚刚烤好的栗子酥,还冒着热气。

    “回来啦。”林乔见了陆明远回来,眼睛一亮,眉眼弯弯的,带着笑意,“今个儿不错,回来的挺早。”

    陆明远边把背篓卸下来边应道,“今儿没抓到猎物,也没砍柴禾,早早回来了。”

    “你这捆的不是柴禾?”林乔看着成捆的刺龙苞问道,手里拿了块栗子酥塞陆明远嘴里,“尝尝味道。”

    “怎么这么多刺儿,你这是……”林乔顿了下,认了出来,“你怎么把刺龙苞砍回来了,现在还没发芽呢,你砍它做什么?”

    陆明远叼着小巧的栗子酥,焦香酥脆,咬下去,里面的栗子馅儿绵软香甜,他家夫郎这手艺比糕点铺子里的面点师傅都好。

    陆明远一口吞了栗子酥,“夫君给你变个戏法,等下个月下大雪了,咱们看着雪,掰刺龙苞。”

    “你要弄温泉庄子?可咱们这也没温泉啊?”林乔疑惑。

    “还有温泉庄子?”这次轮到陆明远惊讶了,大周竟然已经有温泉庄子了。原主基本没出过薄野县,记忆里也没有温泉庄子这一说。

    “没有温泉庄子的话,下雪天,你要怎么掰刺龙苞?”林乔问,“像生大葱那样?”

    陆明远挑挑眉,自言自语感叹道,“哎呀,我家夫郎太聪明了。”

    说着从背篓里拿出一把打了骨朵的花枝,棕黄的细枝没有叶子,表皮光滑不刺手,每个枝条顶端都打了一簇四五个、五六个的花骨朵。

    “呐,猜对了,有奖励。”陆明远说。

    北方的一种野生杜鹃,粉花单瓣,俗称“映山红”,花开的时候,漫山遍野,粉红一片。末世前也有,还是一种保护植物,野生的不能随意采摘。

    这种花插在瓶子里,遇水则开,好似枯木逢春。经过人工繁育驯化,每年春节的时候也是一种极受欢迎的年宵花。

    到了大周,人口少,自然环境好,昆山上一半的灌木都是这种杜鹃,完全不需要特殊保护,轻松实现“映山红自由”。

    春天的时候,林乔没少用这种花插瓶,还专门买了个瓷瓶。今儿遇上了,瞧着花苞长得不错,就顺手折了一把。

    林乔细细地打量着手里的花枝,比收到陆明远摘的野果子还喜欢,“现在也能生开?”

    “当然能。”陆明远点头,“遇上哪年秋天天暖,深秋的时候就能零星开两朵。等到腊八的时候,我再上山折一把,正好除夕春节那几天开花。”

    林乔高兴地把花拿回里屋,用水生上,只等着这花开了给屋里添一抹颜色。

    陆明远把砍回来的刺龙苞枝条截成比水桶高一拳的长度,扎成捆,立在水桶里。水桶加清水,放在炕上靠窗的位置,每隔两到三天换一次水。其实最好是长流水,但家里没这个条件,只能频着点儿换水。

    “这样就能长出刺龙苞?”林乔过来叫陆明远吃午饭,半信半疑地问道。

    “试试看吧,应该能成。花都能生开。”陆明远答。他其实也不敢十分肯定,毕竟以前只是参观,听人简单讲讲原理,没亲手试过。谁知道那温室大棚的主人留没留私呢。

    午饭简单,热了几个包子,一碗小米粥,还有一碟春天晒的蕨菜拌的凉菜。

    乾蕨菜焯水煮软,捺乾水分,切成段,加蒜末、盐、糖、醋,少许黄豆酱,拌好了放坛子里,随吃随取。入了冬,气候凉,也不容易坏。

    陆明远还拿了两个秋梨切成丝拌进去,又多了一份酸酸甜甜的梨香,可惜大周没有苹果,不然味道会更好。若是能再浇个红彤彤的辣椒油就更好了,也不知道这辈子有生之年还能不能再见到辣椒。

    没辣椒,但还有南瓜。

    陆明远想起刚刚生刺龙苞的时候,去杂物间拿水桶看到的南瓜,不禁问林乔,“今晚咱们做南瓜。”

    南瓜才从南边传过来,林乔以前没见过,他不做,林乔也不知道怎么吃。

    杂物间里南瓜看着挺多,但有近三分之一是立秋后才坐的果,青南瓜,没成熟,不容易存放。陆明远打算先从这部分开始吃。包包子、包饺子都行。但收了萝卜之后,家里常吃萝卜缨馅儿的包子,陆明远决定今晚先试试南瓜饺子。

    青南瓜搓成丝儿,撒盐,腌出水分,捺乾,剁碎,拌上炒熟、打散的鸡蛋调馅儿,就是南瓜素馅儿饺子。味道不比韭菜鸡蛋的差,得了林乔连连称赞,陆明远高兴了,“喜欢的话,咱们明天继续吃南瓜,南瓜的吃法可多了。”

    第二日一早,林乔起来做饭,陆明远去杂物间挑了一个成熟的南瓜,洗净了,从中间切开。

    用勺子把里边的瓜瓤和瓜籽挖出来,瓜籽留种,瓜瓤喂鸡,剩下的南瓜分成几瓣放在锅里蒸。

    蒸熟的南瓜绵软香甜,直接可以当饭吃。吃剩的南瓜,去了皮,和面,中午蒸馒头。南瓜馒头橙黄暄软,带着南瓜独有的甜味儿,好看又好吃,引人食欲。

    晚上是五花肉炒南瓜,肉块带着瓜甜,瓜瓣浸着肉香。

    第二天早晨南瓜粥,中午炸了南瓜丸子、南瓜馅儿的糯米芝麻团子,顺带炸了萝卜丝丸子、红枣和酥肉。

    炸过丸子的油倒回坛子,到了晚上,又用锅底的油烙了南瓜饼。

    第三天早晨,陆明远还想蒸南瓜,被林乔一把拽住。

    “怎么了?小乔儿。”陆明远问,“锅底的火都烧起来了,我得赶紧拿个南瓜,晚了,就蒸不熟了。咱们今天做南瓜糕。”

    南瓜再好,也没有顿顿吃天天吃的道理。林乔沉住气,勾起嘴角,挤了个笑,“夫君,最近吃的太油了,南瓜留着以后吃,今天就先吃点儿清淡的。”

    “杂物间窗台底下,还剩些菠菜,夫君看看坏没坏,还能不能吃,能吃的话,今个儿就吃菠菜蘸酱,我炒鸡蛋酱,夫君焯一下菠菜。”

    第65章 村里日常

    晨起开门雪满山,雪晴云淡日光寒。

    早起,陆明远一推门,湿冷的寒风扑面,满眼雪色,远处山岗白雪皑皑,眼底小院银装素裹。

    林乔站到陆明远身后,伸着脑袋往屋外看,欣喜道,“下雪啦。”

    虽然之前下过两场雨夹雪和小雪,但雪片落到地上就化了,没站住。

    “好冷。”寒风一吹,林乔不由得缩了缩脖子,薄野县可比京城冷多了。

    陆明远把门合上,“雪后自然会冷些。我换了衣服,去外面把雪铲了,顺带把鸡和骡子喂了,你先别出去了。”

    “那你慢慢乾,给你煎鱼吃。”林乔笑道。

    陆明远视线在林乔身上扫了扫,调笑道,“你若诚心犒劳我,就该换点儿实际的。”

    “大清早的,没个正形,快出去扫你的雪。”林乔嗔道。

    陆明远见好就收,换了高腰鞋,带了帽子、手套。手套是林乔才给他做的,塞了厚厚的棉花,针脚细密。在手背处绣了一只指甲盖大小的红眼小兔子,看着奶凶奶凶的。估摸着是林乔做手套那几天,他哪次嘴欠了,把人调戏狠了,就绣了只奶凶的小兔子发泄。

    怪可爱的,兔子也是,人也是。

    陆明远沿着墙根走到杂物间,拿了锹,从杂物间开始,先铲了杂物间回主屋的路,再是主屋往大门、水井、柴棚,后院的鸡圈、骡子棚。

    院子不大,两刻的工夫就做好了,喂了鸡和骡子,林乔饭还差一点儿没做完,陆明远干脆拿了锹把院子里所有的雪都铲到一处堆着,省的化雪的时候满院子泥泞。还未数九,这雪估计也留不了几天。

    “回来啦,桶里有热水,洗漱吃饭。”陆明远一进屋,带了一股子湿冷的寒气,林乔正忙着刷锅,也没抬头,招呼道。

    屋子里飘着煎鱼的咸香,饭桌上摆了一盘子焦黄的煎鱼,几个暄软的南瓜馒头,两碗小米粥,还有一碟子凉菜。

    陆明远应了声,舀了桶里的热水洗脸洗手,去外边刷牙漱口。大周已经有了猪毛做的牙刷和牙粉,价格不便宜,但寻常百姓家咬咬牙也能接受。

    饭桌上,林乔对陆明远说,“昨晚,你可答应我了。今个儿上山就把套儿和陷阱都取回来,院试前再不上山了。”

    “记着呢,今天最后一趟,明天开始,就在家安心读书。”陆明远笑着应道。答应夫郎的事哪能反悔。

    而且,他前些日子猎到一只品相极好的白狐和一头不算太大的野猪,暂时不上山就不上山了。野猪卖了三两银子。现在手上不缺钱,白狐皮就不打算卖了,送去皮毛铺子,请人鞣制好了,工费是用兔子皮抵的。

    品相好的白狐皮不易得,不是拿钱就能买到的。好东西自然要自己留着。他是想着,慢慢积累,给自家夫郎攒个家底。就像有人手里有闲钱了,就想给媳妇置办些金货珍珠宝石之类的。几年、十几年下来,媳妇的小金库就特别富有,甚至琳琅满目了。

    吃了饭,陆明远装备好,沿着山路上山了。

    积雪不算太厚,刚好盖过脚背。

    落了雪,山上真真的应了那句“万籁都寂”,只偶尔一两只野鸟,蹬开树枝,惊叫着,从天空滑过。

    突然,“噗嗤”一声振翅,伴着一阵凄厉的尖鸣,从路边几米外的草丛里蹿出一只色彩艳丽的野鸡。

    公鸡个头比较大,色彩艳丽,胆子也更大些,一直等到他快走到脚边了,才知道害怕,扑扇着翅膀飞走。

    陆明远哪会放过这样的好机会,急忙追上去,拉弓搭箭,箭矢划破长空,“咻”一声,野鸡落在雪地上。

    陆明远拔了箭,把野鸡扔到背篓里,继续赶路。

    山路凹凸不平,盖着雪,看不清雪下的情形,深一脚浅一脚,速度快不起来,比平时慢了不少。

    陆明远把几个套儿和陷阱都收了,下山的时候遇到村里另一个猎户,两人就今年山上猎物的情况,客套几句,分开了。

    虽然家里的柴禾攒够了,但遇到枯死的核桃树,陆明远还是顺手拖了两棵回去。

    冬日里白昼短,起得晚,上山转一圈,回来时已经晌午了。

    “雪路不好走,回来的晚了些。”陆明远解释道。

    “嗯,猜到了。”林乔应道,“锅里捂着热水,洗洗吃饭。”

    “今儿打到只野鸡,晚上吃馄饨吧。”陆明远提议。

    “行啊,你下午好好看书,晚上吃馄饨。”

    翌日,不用往山上跑,早起吃了饭,陆明远果然板板正正地坐到书桌前看书写文章。林乔勾勾唇角,怕吵到陆明远,扫地收拾卫生的动作又放轻不少。

    收拾完,抱了炕沿边儿的衣物去外屋厨房。就听屋里陆明远喊道,“家里柴禾够,烧了热水再洗。”

    “知道了。”林乔心里暖暖的,笑着应道。

    又过了几日,林乔收拾卫生擦窗台的时候,忽然看到窗台前的刺龙苞露芽了,没忍住,叫了看书的陆明远。

    “明远,发芽了!”林乔抑制不住的惊喜。

    “唉?什么?发芽了?这么快,我看看。”陆明远放下书本,几步跨到炕上。

    和刺龙苞一起折回来的映山红已经开了两朵,刺龙苞却迟迟没动静,他这几天一直挺担心的,怕万一翻了车,生不出来刺龙苞,不仅少了个赚钱的机会,还在小夫郎面前丢了面子。现在好了,能发芽,基本就成功了一大半。

    刺龙苞不知不觉、不声不响就露了绿,两人数了数,越数越多,细看,竟是只有个别几个还没有动静。

    陆明远兴奋地一把将林乔抱到怀里,“真是太好了!”

    “别抱,身上脏。”林乔拿着抹布的手往外伸了伸,怕碰到陆明远身上。

    “我家小乔儿才不脏呢。”陆明远抱得更紧了。

    林乔无奈地解释,“手上抹布都是灰。”

    “我不动,就这么抱着,碰不到灰,就抱一会儿。”陆明远抓住一切机会、借口和夫郎贴贴。

    脸埋在林乔颈侧,蹭了蹭,高挺的鼻梁贴着林乔羞红的耳朵,湿热的呼吸全打在林乔脖子和耳朵上。林乔脊梁一阵酥麻,软了腰,好像抹布也拿不动了,满面绯红,任着陆明远大狗一样抱着他亲热。

    “做了这么久的夫夫了,怎么还这么容易害羞。”陆明远声音喑哑,情浓意蜜地盯着小夫郎温润的眉眼,恨不得将人揉到骨血里,却极力控制着手臂的力度,唯恐把人勒疼了。

    “还不怪你?”林乔轻声嘀咕一句,带了几分嗔怪,不敢和陆明远对视,只眉眼微垂,盯着堆在腿上的衣摆。

    “哦?怪我?像这样?”陆明远眉头微动,满眼笑意,轻抚小夫郎的脸颊,稍稍用力,钳住林乔秀气的下巴,让林乔抬头看着自己,两人视线相凝,花落入流水,花有意,水有情。陆明远蹭蹭小夫郎的唇角,咬上樱红的唇珠,肆意缠绵。

    他肺活量大,一吻下来,林乔只觉得神魂都要被抽空了,却依旧舍不得推开陆明远,只软着身子,闭着眼睛,密长的睫毛轻颤着,任陆明远在脖颈、后脑勺上摩挲,唇齿间,勾着舌不放。

    终于得了喘息的机会,林乔喘着气,抓住陆明远的胳膊,一双杏仁眼水润盈盈,朦朦胧胧地看着陆明远,“……别误了看书的时间。”

    陆明远也没真的想在大白天里做什么,却不会错过这么好的要好处的机会。

    夫夫间的情趣罢了。

    陆明远意味深长、用两人都能看懂的神情盯着林乔,林乔立刻会意了,慌忙别过眼神,躲了陆明远灼热的视线,羞红着脸,轻声软语地“嗯”了声,细若柔丝。

    陆明远只觉一片羽毛在心尖儿轻轻撩过。猛地勒紧手臂,将绵软无力地小夫郎牢牢固在怀里,脸埋在小夫郎颈侧,深深吸了口,顿了下,才心满意足地说道,“抱一下,这就去看书。”-

    刺龙苞萌了芽,长势喜人,几乎一天一个样儿,半月后便有几个粗胖的长到一掌长。陆明远和林乔挑着大的,掰了十几个下来,焯过水,拌了凉菜。

    颜色翠绿喜人,只是味道不如春天山上摘的浓厚。温室大棚里的反季节蔬菜大多如此。冬日里能吃到新鲜的山野菜已经算稀罕事了,还奢求什么。

    “小乔儿,我想着……”

    林乔立刻接上陆明远的话,笑问,“夫君是想卖水生刺龙苞的法子?”

    “还是小乔儿了解我。”

    林乔撇撇嘴,“若是你没想好赚钱的法子,当初不让你进山的时候,你也不会答应得那么利落。”

    “可不兴这样说,答应小乔儿的事,绝不糊弄。”陆明远斩钉截铁。

    林乔眼含笑意,看着陆明远,提议道,“这次去县里吧。”

    “嗯?”

    林乔解释,“上次粽子的事,钱总管的价格给低了。而且,钱总管也被提拔到县里去了,镇上的酒楼就更不能去了。县里,咱们上次去的时候,我瞧见有家悦来酒楼。”

    “悦来酒楼牌匾的右下角雕着一簇三枝六叶九花的兰花,京里荣贵妃是昔日离国公主,离国人擅长经营之道,荣贵妃手下的产业遍布大周南北,就是当今圣上的私库,也倚仗着荣贵妃。这簇兰花是圣上亲手所画,赐予贵妃。”

    “凡是荣贵妃的产业,牌匾上都雕着这簇兰花。荣贵妃为人随和爽快,铺子里、生意往来上,仁义礼信,童叟无欺。夫君若是想卖水生刺龙苞的法子,不如去这家酒楼试试。”

    第66章 村里日常

    林乔有合意的酒楼,陆明远自然同意。经过卖团扇,切身体会了镇上和县里的差距,而且,他原本也没想再往镇上卖。左右都是要换一家酒楼,自然选择知道根底的。

    一说到荣贵妃,林乔眼底亮亮的,似乎还带了几分倾慕。和之前提醒他,上京后远离皇后一派时的态度完全不同。

    也是,自古有几个太子能顺利登基的。

    “小乔儿好像挺喜欢荣贵妃的?”陆明远问。

    “自然。京里的哥儿姐儿们,哪有不喜欢荣贵妃的。”

    “离国君主早在先帝驱除外敌异族、东征西战的时候就举全国财力支持先帝。之后,外敌被除,先帝创建大周,逐渐统一中原。至当今圣上登基,周边只剩了离国一个小国,大势所趋,离国主动归顺。”

    林乔压低了声音和陆明远说,“据说,先帝是因为看重离国公主,才传位给娶了离国公主的当今圣上。但据说只是据说,毕竟荣贵妃刚嫁给今上的时候,只是侧妃。正妃,就是现在的皇后,是开国功臣崔氏一族的嫡长女。”

    “崔氏一族兄弟两个跟着先帝南征北战,战功无数,战场上还为先帝挡过刀,救过先帝的命。大周创建后,崔氏一族,风头无量。”

    “荣贵妃与皇后同一日嫁给今上,皇后虽然……”林乔顿了下,不做评价,“但荣贵妃随和大方,两人也相安无事了几年,直到三皇子出生,荣贵妃被册封为贵妃,位同副后。”

    “三皇子自小聪慧过人,而当时还不是太子的大皇子就……”

    就显得平庸了。

    隔墙有耳,林乔压下后半句话,但陆明远也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大皇子是嫡是长,三皇子是贤,都是亲儿子,手心手背都是肉,放谁身上都得犹豫犹豫。

    “圣上与荣贵妃感情和睦,爱屋及乌,三皇子一出生便受圣上偏爱。逐渐长大,愈发比同龄人聪慧,圣上欢喜,亲自启蒙,抱在膝上,手把手的教三皇子握笔练字。莫说皇室,就是寻常人家,又有几个父子能这般相处。”

    “三皇子长到五六岁的时候,圣上更是让退下来、回京颐养的镇国公亲自教导习武。镇国公赞三皇子根骨好,是个习武的好料子,年纪虽小,但脑子灵便,性情沉稳,军法一点就通,是将帅才。时常领着三皇子去军中行走学习。”

    “镇国公一门也是从先帝微末时起就追随的,满门忠烈,深得帝心,如今继任镇北将军、驻守北疆的是镇国公长子。”